| 设立外商独资企业所需材料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二、公司名称预登记(复印件)
三、公司申请表(签字原件)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签字原件)
五、章程(签字原件)
六、投资者营业登记证明和商业登记证明复印件(根据公司性质和国别地区而定);若以个人名义投资,则需本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若持中国护照,需提供在当地的长期居住证明)。
七、投资者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日期需为当年),日本等国也可用会计师事务所出据的信用证明书。若以个人名义投资,需提供个人银行存款证明。
八、董事会成员委派书原件(法人签字)。
九、董事会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护照、长期居住证均可)
十、董事会成员中有国内人员,则需提供简历原件(单位盖章)。
十一、签字授权书原件(若签字者为法人代表,则不需此件)
十二、租赁协议(双方签字)
十三、出租方的房产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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