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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5. 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中方相对控股)
6. 航空运输公司(中方控股)
7. 农、林、渔业通用航空公司(限于合资、合作)
8. 定期、不定期国际海上运输业务*
9.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
10. 公路货物运输公司*
11. 输油(气)管道、油(气)库及石油专用码头的建设、经营
12. 煤炭管道运输设施的建设、经营
13. 运输业务相关的仓储设施建设、经营
七、 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1. 一般商品的批发、零售、物流配送*
八、 房地产业
1. 普通住宅的开发建设
九、 社会服务业
(一) 公共设施服务业
1. 城市封闭型道路建设、经营
2. 城市地铁及轻轨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
3. 污水、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厂(焚烧厂、填埋场)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经营
(二) 信息、咨询服务业
1. 国际经济、科技、环保信息咨询服务
2. 会计、审计*
十、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1. 老年人、残疾人服务
十一、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1. 高等教育机构(限于合资、合作)
十二、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1. 生物工程与生物医学工程技术
2. 同位素、辐射及激光技术
3. 海洋开发及海洋能开发技术
4. 海水淡化及利用技术
5. 海洋监测技术
6. 节约能源开发技术
7. 资源再生及综合利用技术
8. 环境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
9. 防沙漠化及沙漠治理技术
10. 民用卫星应用技术
11. 研究开发中心
12. 高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企业孵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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